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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条款惹风波 阅文集团“霸王”条款太欺人!

近日,一个关于“网文”话题频频冲上热搜,并且有愈演愈烈的情势出现。

事情的缘由是在网文届拥有绝对实力的阅文集团被曝光的一份写作合同书内出现了“霸道条款”,该条款触及了网络作家的利益,使其遭受到了严重的损害。由此,多方开始“声讨”阅文集团,展开了一场关于著作权问题激烈“博弈”。

针对此次事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识产权方面律师向记者表示,单单就合同本身来看,这份合同本质上并没有明确的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便是它的权利义务不太平等,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话,仍然是一份有效合同,这是被法律认可的。关于合同内容上的相关内容,他指出,“是有违反法律的嫌疑,但只能说并没有全部违法,可以理解成“擦边球”的条款。”

一纸条款惹风波

根据已曝光合同内容看,主要以下条款引起争议:

1、作者创作的书,直到作者死后50年,版权都归阅文所有。

2、作者和阅文不再是合作关系,而是受阅文委托创作的,著作权属于阅文。

3、如果作者的作品遭到侵权,打官司时由作者自己掏钱。

4、作者虽受阅文“聘请”,但双方并非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作者不享受阅文集团福利。

5、合同签订后,阅文享有作者下本书的优先权。如果作者发新书,在其它平台发布,需要首先通知阅文,如阅文没有签约意向,才能在其它平台发布。

6、合同签订后,作者能得到的是,扣除运营以后,读者付费后“净利润”的分成。

7、阅文拥有作者所有社交账号的支配权。

8、阅文若对作者作品不满意,可由阅文方面找他人“续写”原作。

9、在授权方面,网络作家将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权、改编权、复制权、翻译权等著作权财产权利独家授权予阅文,允许阅文自行使用或者进行上述权利的分/转授权以及商业推广、销售、并签订相关协议。

这份合同爆出,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更传出“810万网文写手心态崩了”的说法。

据了解,阅文过去采用的是“订阅+全勤+勤奋写作+道具分成+月票奖励”的收入模式,分成规则透明,写手靠自身努力拿全勤,争取更多的VIP订阅。

但是这套模式已被摒弃,如今,依照这份“新合同”广告分成规则掌握在平台手中,不再透明。使得写手与读者失去联系,从而导致写手的收入大幅下降。

阅文新管理团队紧急回应:正在修改,“全部免费阅读”为不实的说法

面对当下快要失控的事态,2020年5月3日凌晨,程武、侯晓楠和阅文新团队紧急发声明做出澄清表示,对于目前网上讨论的这份是阅文合同,实则是2019年9月推出,并非是所谓的最新合同;也否认外界传言的阅文推行“全部免费阅读”的说法;同时,表明了关于微信读书针对阅文版权内容的限时免费运营活动,是渠道自身运营不当和管理失误。

此外,阅文新团队还表示,针对这份旧合同的批评和意见,将会与作家们进行沟通,对于不合理的条款,会做出相应的修改。

诸多作家“发声”

网络小说大神,著有多部畅销网络小说的姬叉在公众号发文称,在老合同里,作者就已经无版权。因为起点很早就拿了作者的全版权,并且期限一直到作者死后五十年。说到阅文的新合同条款,根据作者姬叉表示,本质和以前没什么区别,只是现在公然将其写在合同里,会直接让无数作者心态爆炸。

而另一位网文作家魔性苍月针对此事,专门在连载的新书里发布一篇单章。单章内容称:“想搞流量广告收益,为何要以压榨作者的权益为代价?”魔性沧月表示,这是又一次在压缩作者的版权,并指出“网文作者的创作环境,就在这一次又一次的新合同中变得越来越恶劣。”

起点中文网签约作家兰帝魅晨在微博发文表示,这不仅是网文作者跟资本之间的利益争斗,而是著作者反抗资本的斗争。兰帝魅晨将此次事件总结为,“资本用一份合同,把人变成了不需要发工资的雇工”。资本对网文作者的做法,是用合作关系承担成本,又用雇佣的关系占有作者的产出,并且有权单方面作者决定产出的价值,以及分给作者多少,称此做法“荒唐”。

高人气作家唐家三少也发文表示,不支持阅文转免费,自己的作品也不会。关于合同问题,他指出,当拿到一份霸王条款的合同,首先要权衡这合同带来的利与弊。“不同阶段的作者,真的是不一样的,当你足够优秀的时候,你就有讨价还价的资格,当你初入的时候,你就要考虑放弃什么而获得什么。”

温州大学研究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芈月传》的作者蒋胜男针对合同问题,在微博中贴出2018年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时提交的建议:推出“制式合同”。蒋胜男强调,推行“制式合同”是重中之重,“参考以前房地产及务工,消费行业也是各种霸王条款满天飞,现在我们只要到相关管理部门网上下载制式合同填入,不规范条款就相对消失了。”

对于“制式合同”,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专职副会长、法律博士陈政峰向记者表示,从目前的市场角度来看,合同本身的一个 重要原则是“自治”, 即甲乙双方要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 去达成合同的条款。并且我国没有哪个合同是通过政府的来制定参考文本。即便是现在最严格房地产预售合同,只是变了必要的条款, 但具体向条款的内容,都是占据强势地位的开发商和业主自行约定出来的。“因此,我个人觉得该建议的可行性并不高”。

关于阅文集团

2015年3月30日,盛大文学与腾讯文学合并,由此阅文集团正式成立。凭借背后腾讯的资本实力,阅文集团整合了网络文学从平台、作者、读者、销售、改编等全方位资源。

相关资料显示,阅文集团归属于腾讯。它的发展壮大,归功于吴文辉领导的“中原五帝”。(是指当初的起点创始人:黑暗之心(吴文辉)、宝剑锋(林庭锋)、意者(侯庆辰)、黑暗左手(罗立)、藏剑江南(商学松))

4月27日,以上五人全部离职。阅文董事会委任现任腾讯集团副总裁、腾讯影业首席执行官程武出任阅文集团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腾讯平台与内容事业群副总裁侯晓楠出任阅文集团总裁和执行董事。

5月3日上午阅文再度回应。阅文集团总编辑杨晨通过官方微信号发声,2020年的系列作家恳谈会将在5月6日启动。并表示,会上将对于商业模式、作家生态以及作家合约等当下关切的问题展开讨论。

同天,共青团中央发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封面截图的微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旗帜杂志社紫光阁也随后转发。

5月4日,网文作者将5月5日定义为“五五断更节”,该话题冲上知乎热榜第2。

目前,这次事件引发的热议在持续发酵中。

知识产权律师对于阅文“新合同”里惹争议的条款进行解读:

一、“作者创作的书,直到作者死后50年,版权都归阅文所有。”

律师:这是在目前争议最大的一条。它涉及到著作权的归属问题。合同本身是相当于一个委托创作的合同,即委托作品。在著作权法上,如果对委托作品有约定,那就按约定优先。这个“50年的使用权”只能说明权力不平等,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并没有触及相关条例。至于不平等,是因为合同双方总有一个是强势一方,网文平台就会制定一个利他的合同条款来进行约定。

二、“如果作者的作品遭到侵权,打官司是由作者自己承担。”

律师:现在的问就出在作品已经把著作权,都归属为阅文所有。那么原作者,他其实都没有诉讼的原告资格。这个时候如果说作品被侵权了,要想去维权,就得去求着阅文,并且费用自己承担,这简直是一件非常离谱的事情!但是话说回来,这也是可以进行“约定”的,就是刚刚说的双方的“约定法则”。

三、“阅文享有作者书本的优先权”

律师:这就表明作者如果发新书了,要先通知阅文,如果阅文不签的话,才可在其他平台发布。这个是应该有一点违法嫌疑的,因为相当于已经限制了作者的自主选择权了。我觉得是有明显的违法程度的。

其实,通篇来看这份合同,它的确有违反法律的嫌疑,但并未没有全部违法,存在有擦边条款。其他虽是合法的条款,但也存在权利义务严重不平等的问题。

标签: 阅文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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