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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银行成为永续债发行的主力

继大行之后,中小银行成为永续债发行的主力。今年以来,几乎每个月都有银行获批发行永续债。

5月28日,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发行25亿元永续债,发行利率为4.4%,全场认购倍数1.8倍,共有19家机构参与投标,机构投资者包括银行、券商和基金等。据悉,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于2019年11月底获批发行永续债,到成功发行用时约6个月。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去年8月至今年6月2日,共有18家中小银行获批发行永续债,包括16家城商行、1家农商行和1家民营银行,而成功发行永续债的银行有13家,还有5家暂未完成发行。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大型银行发行永续债所需时间普遍在2个月以内,而规模较小的银行则往往耗时更长。

据了解,目前银行发行永续债以银行机构互持为主,随着政策的调整,包括险资在内的其他机构投资银行永续债标准将放宽,对银行永续债的发行也将起到促进和完善作用。

发行迫切与难度并存

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2日,共有18家中小银行获批发行永续债,13家银行已完成发行。目前发行永续债的中小银行中以城商行为主,今年4月深圳农商行发行25亿元永续债,是首家农商行发行的永续债。继农商行之后,5月民营银行网商银行获准发行50亿元永续债,开启了民营银行发行永续债之路。

记者梳理发现,上述中小银行永续债发行额度较为分化,从20亿元到200亿元不等,目前发行量最大的为江苏银行,发行额度为200亿元,其次为徽商银行和杭州银行,发行额度均为100亿元。而湖州银行和东莞银行发行额度最少,均为20亿元。

永续债发行热的背后,是中小银行对资本补充的渴望。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对银行而言,发行永续债的作用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对上市银行来说,永续债可以增加其他一级资本,改变其他一级资本较少、二级资本较多等问题,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对非上市银行来说,永续债能够拓宽资本补充来源,增加一级资本补充工具。永续债可缓解非上市中小银行的资本压力,有助于其回归本源,专注主业。”

随着永续债在国有大行试点成功,兴业研究策略分析师郭益忻对记者表示:“永续债将成为中小银行补充一级资本的主要渠道。”

不过,记者也发现,中小银行永续债从获批到发行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比如,5月28日完成发行的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其获批时间为2019年11月底。另一家在2019年11月中旬获批发行40亿元永续债的城商行,至今仍未完成发行。

中信证券分析师明明在研报中指出,从获得银保监会批文到正式发行的时间间隔来看,大型银行发行永续债所需时间普遍在2个月以内,而规模较小的银行则往往耗时更长,部分2019年已获得批文的中小银行甚至至今仍未发行,侧面反映了发行难度。

在社科院金融法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王刚看来,虽然中小银行永续债发行进度明显加快,但仍面临一系列难题。“其一,投资准入限制严,投资主体类别较少。当前银行发行永续债的投资主体主要为其他银行的自营资金和银行理财资金,非银行投资主体中保险资金投资限制较严,社保基金、合格企业和高净值个人投资者是否可以投资尚不明确。这既造成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也因资金供给有限使得中小银行永续债发行成本偏高。其二,因永续债固有的无固定期限、偿付顺序较普通金融债靠后、取消派息不构成违约且包括减记条款等特点,加之品牌认可度不高、信用评级较低,中小银行永续债发行成本较高。其三,银行发行的永续债期限较长、估值难度大、投资主体范围有限会导致流动性不足。”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指出,中小银行永续债对投资人而言风险将更高。“中小银行服务的对象主要是中小微企业,很多小型银行在发行永续债的时候明确披露支持小微企业,在疫情冲击下也要关注银行不良上升等风险。”华东某城商行管理人士指出。

投资者范围待扩充

根据央行2019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在投资者方面,银行永续债的投资者包含保险公司、银行理财、保险资管,以各类型资管机构为主。

某城商行管理人士表示,该行发行的永续债认购者中包括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以及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其中保险公司认购比例最高。

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银行永续债的主要认购者仍为银行互持。国盛证券分析师杨业伟在研报中认为,可以从同属银行次级债务的二级资本债投资者结构来推测。截至2020年3月,商业银行持有二级资本债5254.6亿元,占比26.3%,广义基金持有二级资本债13631.5亿元,占比68.1%,但广义基金中5690.5亿元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持有,银行与理财产品合计持有二级资本债10945.1亿元,占比54.7%。银行永续债较二级资本债流动性更差,在发行利率吸引力一般的情况下,可以推测银行永续债互持现象更为普遍。

因为银行互持情况较多,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应扩大投资者范围,以分散银行系统内部风险,表现之一就是关于放宽险资投资标准的呼声。5月27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放宽了保险资金投资的资本补充债券发行人条件。

王刚表示:“从保险资金运用安全性角度考虑,对银行永续债投资设置一定的资本充足率、信用评级等级等门槛是合理的,但过严的规模限制既使绝大多数中小银行永续债无法获得保险资金投资,也严重限制了保险资金投资长久期、高票息资产的机会。”

另外,随着银行永续债投资范围的拓展以及发行银行数量的增加,从投资者角度而言也要做好风险匹配工作。

郭益忻表示:“从投资者角度看,永续债市场将延续目前的分化态势,即‘低风险低收益’品种和‘高风险高收益’品种并存。具体将视投资者的资金属性、风险偏好而定。对于风险偏好相对较低的资金,现阶段仍然应主要聚焦在国有大行、股份行、大型城农商,信用风险可控,净值相对稳定。其中,2019年发行的票息相对较高。对于风险偏好较高、成本较高的资金,中低评级城农商的永续债可作为高收益资产拓展的方向。但对于上述主体,投资也需要更加谨慎,重点应当关注银行的资产质量、资本和股东状况,资本状况尤其关注核心资本的厚度以及增资扩股、定增、IPO等方面的进展,在充分保护前提下介入会更安全,保护程度也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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