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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在深圳设立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试点企业,对于在境外募资基金且仅有境外投资者作为出资股东或合伙人的试点企业,对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不做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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