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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合理区间


(资料图)

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获悉,2023年一季度,保险业发展好于预期,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合理区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一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85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0.3%,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5.7%;实际资本为4.7万亿元,最低资本要求为2.47万亿元。

具体来看,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27.1%、180.9%和277.7%;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96.6%、109.7%和240.9%。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切实保障保险业数据安全,持续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确保保险业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责编:申佳平、陈键)关注公众号:人民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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