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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建议纳税缴费人尽可能“非接触式”办理 2月申报纳税期限再延长至28日

2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以“抗击疫情同聚力 落实优惠促发展”为主题举行在线访谈活动,进一步就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措施有关问题与网友开展互动交流。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陆进出席活动并回答网友提问。

当前,各级税务部门按照“四步走”的步骤,优化办税缴费服务。

第一步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延长申报纳税期限,除湖北省外,全国范围内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在此前已延至2月24日的基础上,再次延长至2月28日(周五);

第二步是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拓展“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范围;

第三步是对纳税人、缴费人遇到的个性化问题和需求,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等渠道给予耐心细致解答,争取帮助解决;

第四步是对确需到办税缴费场所办理业务的,引导先到自助办税服务终端进行办理,自助办税服务终端无法办理的,税务机关通过主动预约服务,错期错峰办理,并做好办税服务厅防护工作,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安全办理、放心办理、高效办理、快捷办理。

图片来源:新华社

互动交流中,税务部门建议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尽可能采用“非接触式”办理,特别是通过所在地的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理申报税费、缴纳税款和申领发票等业务。

各地税务部门除落实好总局发布的185个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外,还要通过拓宽“网上申领、邮寄配送”发票、无纸化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以及通过传真、邮寄、电子方式送达资料等业务范围,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覆盖面。

王陆进强调,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是税务部门的重大政治责任,既是一次大战,也是一次大考。

税务部门将进一步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落细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同时配合有关部门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措施;进一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便利纳税人、缴费人;进一步深化运用税收数据加强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的分析,研究提出更加精准的政策建议;进一步毫不放松地加强疫情防控,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阻击战,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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