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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发布

上海市国资委发布《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指出,实施主体对最终承租方免除2022年部分租金,分两档执行:第一档,普遍免除3个月租金。所有地区内的最终承租方,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第二档,增加免除3个月租金。租赁合同存续期间,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内的最终承租方,或按有关部门防疫要求被封控、停业、征用房屋的最终承租方,以及全年经营亏损的最终承租方,经出具上述任一证明材料,2022年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可免除6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符合第二档免租条件的最终承租方增加免除金额不超过3个月租金。减免方式为国有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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