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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30092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_焦点热门

原标题:法本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资料图)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起始日质押解除日质权人严华是15,000,00014.22%3.50%2024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22日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二、股东股份累积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严华105,521,03724.61%18,000,00017.06%4.20%0000新余市嘉嘉通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193,5001.44%0000000新余市耕读邦创新投资合伙企业6,186,3001.44%0000000(有限合伙)         新余市木加林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186,3001.44%0000000合计124,087,13728.94%18,000,00014.51%4.20%0000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承诺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时,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根据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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