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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管理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管理的通知: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应在2022年4月8日前明确政策,对于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服务,允许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其中“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由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按照不高于每人次5元制定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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