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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4月18日,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户口落户条件的通知》,决定对实验区户口落户条件予以调整。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在落户条件方面,凡有意愿落户实验区的区外户籍人员,均可申请落户。实验区外户籍人员可在区内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申请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城镇租赁的私有住房(经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登记)所在地址申请落户;无法提供落户地址的,可在实验区内的公共地址申请落户。

据悉,该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调整户口落户条件实施细则和新落户人员的就业就学、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及权益保障配套政策,由实验区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标签: 福州平潭 综合实验区 落户限制 城镇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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