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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我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结构持续优化 就业容量扩大

人民网北京10月29日电 (记者车柯蒙)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单元,培育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是税务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重点之一。所谓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是指办理工商登记后,首次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事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近年来,税务总局持续对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情况进行跟踪分析。

10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黄运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前三季度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的特点,税收数据显示,前三季度,虽然受疫情汛情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影响,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增速略有放缓,但仍呈现数量增加、结构优化和就业容量扩大等特点,显示中国经济仍然保持较强韧性。

一是数量增加。分季度看,一、二、三季度,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分别为279.2万户、345.1万户和346万户(第三季度分月份看,7、8、9月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分别为110.4万户、117.6万户和118万户)。前三季度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累计达到970.3万户,较2020年、2019年同期分别增长16.1%、24.8%,两年平均增长11.7%,其中领用接受发票、办理有税申报的相对较活跃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共793万户,占比达81.4%,反映出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活跃度是比较高的。

二是结构优化。前三季度,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占比分别为5.6%和6.2%,较2020年同期分别提高1.9个和0.8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同比增长20.1%,特别是航空航天器设备制造业、电子和通信设备业同比分别增长32.3%和28.8%,反映制造业向高端化、数字化转型保持较快势头。

三是就业容量扩大。前三季度,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3141.6万个(包括新增就业和既有就业人员转岗),较2020年同期增长25.1%。其中,新办企业提供就业岗位2210.7万个,新办个体工商户提供就业岗位641.3万个,分别同比增长25.2%和21.6%。

黄运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进一步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落实好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措施,持续推进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不断培育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责编:申佳平、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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