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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北交所税收政策适用有关问题

人民网北京11月15日电 (记者王震)据财政部网站14日消息,为支持进一步深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称新三板)改革,将精选层变更设立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北交所税收政策适用问题的公告。

公告指出,新三板精选层公司转为北交所上市公司,以及创新层挂牌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进入北交所上市后,投资北交所上市公司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相关政策,暂按照现行新三板适用的税收规定执行。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相关政策,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责编:王震、吕骞)

标签: 财政部 税收政策 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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