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讯 > 正文

罚款超3100万元 国家矿山安监局持续加大煤矿水害风险管控力度

人民网北京12月10日电 (记者杜燕飞)防止煤矿透水事故发生,做好矿井下的防溃水溃砂工作十分重要。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9日召开的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监察专员李大生介绍,在近期开展的煤矿井下防溃水溃砂专项检查中,共检查煤矿418处,查处隐患5217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22条,实施行政处罚387次,罚款3100.64万元,责令停产整顿14矿次,停止作业采掘工作面230个,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312台(套)。

李大生表示,这次重点是对浅表开采可能导通地面产生裂缝以及开采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和上覆强含水层导通的煤矿进行了检查,主要发现了4方面问题:

一是水害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主要表现为对溃水溃砂风险认识不足,对水害威胁存在侥幸心理;对煤矿周边老窑、塌陷区等水害情况调查重视程度不够;对区域性极端暴雨天气应对处置不力。

二是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不重视,工作流于形式;开展普查的手段单一、报告结论不可靠、针对性和指导性不强。

三是煤矿防治水专业力量普遍比较薄弱。主要表现为煤矿企业普遍缺乏水害防治专业人员,现有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

四是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防治水基础工作不扎实,防溃水溃砂措施不完善,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

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李大生介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专门印发通报,就抓好问题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抓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条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

二是加大煤矿水害风险管控力度,严格隐患排查整改过程管控,对不按规定落实探放水措施、违法违规开采防(隔水)煤柱、不执行暴雨期间停产撤人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严肃查处。

三是强化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防治水专家会诊,严肃查处假普查、纸面普查、经验普查等“走过场”行为。

四是加强煤矿防治水专业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防治水专业人员,进一步提升煤矿企业防治水工作能力。

(责编:王连香、吕骞)

标签: 水害 万元 矿山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