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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江苏宿迁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5月18日,江苏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发改委、资规局、税务局、人行宿迁支行、银保监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7个部门制定出台《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其中提到,优化用地供应政策,缩短房企开发建设周期。竞买保证金按起拍价的20%缴纳;土地出让金可实行分期缴纳,土地出让后1个月内缴纳金额不低于50%,6个月内缴纳金额不低于70%,1年内全部缴清。

政策还指,加大金融信贷政策力度,支持购房者合理消费。缴存人及配偶在宿迁本地购买住房的,办理购房提取后,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双缴存调整为60万元。

此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执行2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贷款额度计算的倍数由10倍调整为15倍。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5万元、10万元,更好满足刚需及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需求。

标签: 江苏宿迁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中心城区房地产 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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