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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发布

7月11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发布《三门峡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共17条政策,主要包括保障合理住房需求、改善住房市场供给、强化住房金融支持、创新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和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等五个方面。

《通知》提出,实行购房补贴政策。在市中心城区购置新建首套商品住房,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之后缴纳房产契税的,可享受购房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全日制博士生3万元、全日制硕士生2万元、本科及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1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28周岁及以上的未婚人士1万元;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峡的新市民1万元。

同时,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最高贷款金额提高至50万元。鼓励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资金不足的可使用“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鼓励合作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组合贷款。

《通知》提到,合理调控土地供给。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可按不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缴纳;允许分期缴纳出让金,在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出让价款的50%的前提下,剩余价款可在一年内缴清。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相关部门可容缺办理规划及其它审批手续。

标签: 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 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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