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远程 > 存货 > 正文

李湛:新证券法有助于降低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门槛

新证券法3月1日将正式实施。新证券法将为资本市场带来诸多新变化,从实施注册制、加强投资者保护、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强化信披、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等多方面,完善了证券市场基础制度,为中国资本市场行稳致远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在新证券法即将正式实施之际,《证券日报》记者就新证券法对资本市场、各方参与者的影响,以及后续落实工作的重点,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叶林,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国浩律师事务所(上海)律师朱奕奕五位专家进行了采访。

证券日报:您认为新证券法最大的亮点是什么?

刘俊海表示,新证券法是一部投资者友好型的证券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投资者保护,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大方向之一,就是要将其建设成为国民财富管理中心。

叶林表示,新证券法变化最大、影响最大的内容,都是围绕投资者保护展开的,无论是投资者保护专章保护、信息披露规则完善、注册制以及与加大违法成本的各项具体规定,都直接或间接涉及投资者保护。

“一个现代化的金融治理与金融市场,应该保证的是投资者合法的权益得到适当的保护,其中最重要的是保证投资者知情权、选择权的自由。同时在投资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其有充分成熟的体制机制维护自身的利益。从这些方面来看,新证券法有了显著的进步。”刘锋表示。“另外,新证券法顺应了市场的呼声,明确引入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有望进一步提高对恶性违法行为的综合处罚力度,完善证券民事诉讼相关制度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必要手段。”

朱奕奕认为,无论是设专章规定的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还是新增的代表人诉讼制度等规定,均体现出新证券法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视程度,尤其是在投资者维权索赔方面,代表人诉讼可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有利于众多散户进行维权索赔。

证券日报:您如何看即将全面推广的注册制?

李湛认为,新证券法对资本市场影响最大的是明确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度,将发行股票要求“具有持续盈利能力”改成“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大幅度简化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取消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将有助于降低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门槛,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的市场化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注册制不等于无门槛,注册制将进一步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淡化行政干预,审核重心下移到证券交易所,强化市场机制作用,大幅提升市场的包容性和市场化、法治化程度。放松管制、加强监管,本就是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的一体两面,因此,新证券法升级处罚力度,加强监管,通过加大违法处罚、提升违法成本,减少市场违法行为,给投资者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朱奕奕表示。

刘俊海表示,对于注册制改革,建议创业板、中小板和主板分三阶段有序推出,以科创板注册制的相关文件为蓝本,充实完善创业板、中小板和主板注册制改革的配套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注册制改革的落地生根。

证券日报:您如何看新证券法对市场各参与方的影响?哪个环节的“担子”更重了?

李湛表示,对发行人而言,企业上市门槛降低,更易于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同时新证券法在信披等方面显著提高违规成本,强化了民事赔偿责任,对其经营管理水平有了更高要求。对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而言,新证券法将对其履职尽责提出更高标准,一旦违规将加大处罚力度;对监管层来说,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扩大证券法的适用范围且增加境外监管,便于监管层有效执法。

“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市场‘看门人责任’,就是令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深化改革要求,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体现,也是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刘锋表示,因此,新证券法督促证券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做好本职工作,充分担当市场“看门人”角色,从而令中介结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更加敬畏法律,更加尊重市场,勤勉尽责,以服务质量取得竞争优势。

刘俊海表示,对于监管层来说,新证券法整体是按照“放管服”相结合的要求,既强调简政放权,又充实监管职责和监管权限,丰富了监管的“工具箱”。监管层要实现监管的转型升级,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铸造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增强监管公信。

朱奕奕认为,新证券法下注册制的审核重点由事前审批转向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同时更注重发行人和上市公司向投资者充分及时的信息披露,对监管层的持续督导、中介机构的勤勉尽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证券日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后,还有哪些方面工作需要落实完善?

朱奕奕表示,为保障新证券法落地施行,实现良法治市,应对照新证券法的规定,监管层要做好相应的“立改废释”工作。监管层的配套政策亦尚需围绕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进行规定,为有关板块和证券品种分步实施注册制等方面作出完善,并通过配套措施落实对证券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着力构建更加有力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

刘锋表示,新证券法实施细则的落实非常重要,也是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所以希望监管机构要尽快进行实施细则的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完善要坚持一些底线原则,即一致性、连续性、透明性、配套性、统一性、和权威性,要简单直接易操作。”

叶林表示,中注协是会计师/审计师行业的重要组织,审计质量往往决定了信息披露的质量,新证券法转向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体系,必然要加强与会计审计相关的制度构建和落实。中注协需要总结以往审计工作出现的问题,系统梳理修订相关制度。“总体上来看,审计不仅仅是规则制定和执行问题,还是一个基本的执业操守问题,如果以遵守规则为由而背离执业操守,就将背离审计的初衷。”

李湛表示,2020年将是新证券法施行的开局之年,注册制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分步实施时需注意把握适当的节奏,按步骤平稳实施,监管部门后续仍需制定、修改相关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法规体系,同时可面向上市企业与投资者分别开展有关新证券法的专题培训等活动,持续推动新证券法落地,顺利完成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转变,加快资本市场的市场化与法制化。

标签: 资本市场

精彩推送